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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责任保险发展的报告

  二、下一阶段我省进一步发展责任保险的工作打算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各级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为责任保险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为此,我省保险行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推动全省责任保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再创佳绩。

  在继续抓好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非煤矿山雇主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的基础上,推进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等强制保险制度的实施,并重点在以下三个相关领域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

  (一)大力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近期,公安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6〕34号),为促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我局将加强同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抓紧研究出台我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同时,我局将积极督促保险公司结合江西实际创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产品设计、销售和服务,提供适应性强、社会效益明显的产品。

  (二)探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拟请省卫生厅牵头,我局积极配合,结合我省实际,借鉴云南、北京、上海等省市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经验,探索在我省建立和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我局将指导保险公司不断拓展保险服务领域,为促进我省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做好产品、服务和市场开发等基础性工作。

  (三)积极推行旅行社责任保险。大力发展旅行社责任保险对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红色”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拟请省旅游局牵头,我局配合,抓紧制定并督促落实我省旅行社责任强制保险的实施办法。同时敦促各保险公司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创新,为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关于推动我省责任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成立责任保险发展的协调机构。推动责任保险发展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强调市场运作的前提下,政府支持是推动责任保险发展的关键。建议省政府成立发展责任保险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责任保险发展的领导,进一步加大政府政策引导力度,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强与保险业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责任保险更好地服务江西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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