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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
(赣保监发〔2006〕32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国信保南昌营业管理部,省保险行业协会,宜春、吉安、上饶市保险行业协会: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于6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了保险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作了重要讲话。6月28日至29日,我局分别召开了局党委扩大会议和全省保险系统党委书记联席会议,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全省保险业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和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有关工作。现就全省保险业学习贯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全省保险业的中心任务。《若干意见》是指导保险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和省、市保险行业协会要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贯彻工作方案。既要“务虚”,在本公司系统内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全体员工的思想进一步凝聚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精神上来;又要“务实”,各级保险机构和全体保险员工都要切实提高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学习贯彻《若干意见》为契机,深入推进“星光行动”,促进全省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保险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为扩大《若干意见》在我省的影响,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决定在今年7月开展“保险宣传月”活动。省保险行业协会要尽快制订“保险宣传月”的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各家公司和设区市行协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中有声、报纸上有文”,省、市、县上下联动,活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各公司要积极配合行协做好这项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开展保险宣传活动。暂时还没有成立行协的设区市,由行协筹建牵头单位(人保财险或中国人寿)负责在当地组织开展“保险宣传月”活动,当地其他保险机构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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