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转发中国保监会转发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转发中国保监会转发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赣保监办发〔2006〕47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入夏以来,我省暴雨、洪涝、雷暴等自然灾害进入频发时期,防汛工作面临严峻形势。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06〕55号),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公司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同时,为维护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公司实际,成立专门的汛期防灾防损领导小组,建立切实可行的汛期防灾防损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做到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

  二、各公司要督促所属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投保单位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对安全隐患严重的客户,要提出整改措施,帮助客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各公司要加强汛期防灾防损知识宣传,提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防损救灾的指导工作。

  四、各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并根据防损救灾工作的需要,建立理赔应急工作小组,加强系统协作和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一旦发生重大灾情,要提供及时周到的理赔服务,确保受灾的保险单位或个人及时恢复生产与生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