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江西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二、市场行为考核500(分)6开展中介业务未签订协议或未严格执行协议扣20分
7未建立业务档案或业务档案建立不规范、不完善扣20分
8代理公司未按规定建立代收保费账户或代收保费账户使用不规范;违规代领和支付理赔款每项扣10分,总分20分
经纪公司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客户资金专用帐户扣20分
公估公司未按照基本操作程序客观公正的开展业务扣20分
9未使用中介发票或中介发票使用不规范以及开具或使用与实际不符的发票、凭证等套取费用每项扣20分,总分40分
10向其他非法保险中介机构或非本公司业务员支付手续费(佣金)或变相支付手续费(佣金)每项扣20分,总分40分
11利用行政权力等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或限制其他保险机构正当经营扣10分
12进行非法洗钱,直接或变相为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及投保人套取资金扣50分
13挪用或侵占费用,冒用客户名义申请批单退费并据为己有扣50分
14未按规定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社会公众履行告知义务,或代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扣20分
15有欺骗保险公司,欺诈、误导客户的行为扣20分
16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或利用保险监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损害其他保险中介机构的商业信誉扣10分
17现场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或拒不提供材料、证明以及转移、藏匿有关资料文件扣30分
18现场检查中,相关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业务人员拒不到场说明情况,不回答监管提问,不接受监管谈话,躲避、拖延以及阻挠检查的扣20-30分
19服务工作不到位,未按合同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工作扣10分
20有信访投诉且被保监局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扣10分
21对保监局下达的监管意见书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到位扣40分
22未按要求执行保监局处理、处罚决定每项扣20分,总分40分
三、内控建设及行业自律考核350(分)23未按规定将设立分支机构、变更注册资本金、任用高管人员、动用保证金等事项申请行政审批每项扣10分,总分40分
24未按规定将机构设立、撤销、变更名称、住所或经营场所和任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事项进行公告每项扣5分,总分30分
25未按规定将名称、住所或经营场所等变更事项,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撤销分支机构、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对外担保、保证金管理、年度业务人员培训、年度代收保险费账户管理等情况报告保监局每项扣4分,总分30分
26未按规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并报告保监局扣20分
27未按规定向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发放执业证书扣20分
28未按规定对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每项扣15分,总分30分
29中介机构持续经营期间持证人数未达到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扣20分
30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扣30分
31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扣30分
32许可证到期未按规定换证扣20分
33未按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并制定相应的会议规则扣10分
34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不完整,档案保管制度不完善每项扣10,总分30分
35未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单证领用、核销等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混乱扣20分
36违反中介自律机构公约的有关决议(此项扣分由中介自律机构提供依据)扣20分
四、创新加分项目最高加分标准为200分37积极参与建设创新型保险行业,实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的给予加分每项次加20分;得到我局或地市级政府书面表彰的典型每项次加80分
38结合当年地方党委、政府和保监局中心工作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加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