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以上考核的基础上,我局将结合考核标准的评分结果,对中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具体分为A、B、C三类机构,A类机构为考评总分排名前3名; C类机构为总分排名后3名;其他居中的机构为B类机构。对A类机构我局将给予表彰和重点扶持并采取宽松的监管政策,对B类机构将强化日常监管,对当年列入C类的公司重点关注并采取严厉的监管政策。我局将在行业内通报考核结果,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如连续两年列入C类的公司建议取消其资质。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到日常工作,真抓实干,取得实效。
附件:2007年度江西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标准(试行)
二○○七年四月三日
附件:
江西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标准(试 行)
考核项目 | 标准分值 | 序号 | 考评内容 | 扣分标准 |
一、日常行为考核 | 150(分) | 1 | 无故缺席保监局或中介自律机构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 | 每次扣5分,总30分 |
2 | 未完成或擅自拖延期限完成保监局委托的书面调查工作及转办的信访投诉件 | 每延1日扣3分,总分30分 |
3 | 未按规定报送、擅自延期报送保监局要求的各类材料、报表或报送的各类材料、报表数据出现错误的 | 每延1日扣3分,每出现差错1次扣3分,总分30分 |
4 | 未按要求将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自评和总结上报保监局 | 扣30分 |
5 | 未准确报送、及时更新《保险从业机构员工诚信档案记录系统》数据 | 每延1日扣3分,总分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