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审读鉴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新出〔2007〕13号)
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审读室: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审读鉴定工作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审读鉴定工作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局出版物审读鉴定工作,加强对出版物的管理,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审读鉴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审读鉴定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新闻出版管理中的审读鉴定,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所进行的一项重要执法工作,是对出版物依法进行的行政检查;其目的是对出版物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是否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等做出评判,也是查处非法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审读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新闻出版局设立出版物审读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出版物审读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各类出版物审读鉴定细则;
2.聘任政治素质好、熟悉新闻出版、版权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的人员组成审读鉴定员库;
3.确定需要审读鉴定的出版物篇目;
4.审核确认审读鉴定意见;
5.核准审读鉴定经费数额。
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审读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审读室。
三、审读鉴定工作的分工
1.省新闻出版局图书出版管理处(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处)负责本省出版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作品出版前审读和出版后的内容质量检查审读工作;负责非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前审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