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版权局关于对“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市版权局:
组织开展“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认证活动,是探索和创新版权保护新模式,坚持打击查处盗版与引导鼓励正版相结合,净化市场与培育市场相结合的重要举措。这项活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全省两批共有67家单位通过认证,被授予全省“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为进一步切实规范“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的经营行为,打造 “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认证体系,推荐正版产品销售主渠道,引导市民“购买正版,使用正版”,以正版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扩大不断打压盗版制品的生存空间,从而更加有效地进行版权管理,遏制侵权盗版活动,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版权局要组织对本市被授予“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 是否模范遵守《
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员工进行《
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法规培训,有较强的著作权法律意识;
2、是否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所属行业经营许可证;
3、是否做到在经营场所、货品储藏、配送运输等各环节都无盗版制品及侵权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出版物;
4、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规定保存进货凭证和销售记录;
5、是否能够积极配合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
6、是否能够及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著作权违法行为。
二、考核方式及奖惩:
各市版权局可采取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并认真检查进出货记录,查看前店后仓;省版权局也将同时组织暗访。对于切实诚信守法、规范管理、经营正版产品的单位,将酌情给予表彰和鼓励;对于在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将一律摘去“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牌匾,并酌情给予严肃批评或行政处罚。
三、考核上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