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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要求收取中、小学期考试卷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要求收取中、小学期考试卷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价复[1999]75号)


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报来“关于收取中、小学期考试卷工本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再次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桂办发[1997]17号)文件规定,取消教育部门的“试卷费”。为此,你单位不能收取中、小学期考试卷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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