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办法
(皖新出办[2006]25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 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省新闻出版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第四条 局机关各处室要按“高效、优质、公开、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局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的责任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局机关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主动亮明自己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禁止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简单生硬的语言,不得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和询问予以回绝。
(四)首问责任人应按权限和程序及时办理受理事项,需要上报的应及时上报。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五)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办事人到有关处室,由有关责任处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
(六)办理事项属于业务分工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处室、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协助办事人联系业务归口部门。
第六条 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一)省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办理各类工作事项,都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