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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闻出版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省及其有关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机关财务管理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第三条 局机关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审批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四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一支笔”审批权限设置如下:10万元以上的单笔开支,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局主要领导签批;10万元及其以下的单笔开支,由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核后,报主要局领导审批;1万元及其以下的单笔开支,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1千元及其以下的单笔支出,办公室审批。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行政经费预算管理

  第五条 机关行政经费预算要坚持依据职能,全面覆盖,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分项预算,集中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经费预算每年按省财政部门时间要求,由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列项编制并经局办公室集中汇总、平衡后,报请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再报省财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 办公室应根据省财政部门批复的行政经费总额,计划安排全年经费支出,每季度对照计划小结一次,及时调整支出;出现问题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半年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年终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第三章 会议费管理

  第八条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时间,压缩会议规模。提倡开短会、开小会,能合并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会议费标准按省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全局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需召开局系统会议时,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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