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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皖新出〔2006〕30号)


各市、县(市)、区新闻出版局,省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出版集团,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各新闻出版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工作部署,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优秀“三农”出版物的出版工作,完善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络,净化农村出版物市场环境,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三农”出版物的出版。鼓励和支持出版单位开发和培育农村市场,在年度选题规划中向农村倾斜,科学制定中长期“三农”出版物出版规划,实施“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对服务“三农”贡献突出的出版单位重点支持,确保出版规划的实施。到2010年,争取有1-2种“三农”出版物选题列入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实施的“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中的“三农读物出版规划”。增加农民群众买得起、读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读物的品种和数量。为“三农”出版物选题的报批开辟“绿色通道”,所有“三农”类选题要在第一时间内批复。“三农”出版物的年出版量不少于100种。

  2、实施优惠政策,保证“三农”出版物的书号、版号使用量。在实行书号、版号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力争做到“三农”出版物不限量,书号、版号不受年度核发总量的限制。每年从全省的书号、版号总量中预留出10%左右专门用于“三农”出版物的出版。“三农”出版物在制作条码时,免收所有费用。

  3、积极争取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设立“三农”出版物专项补贴资金。资助“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补贴一般“三农”出版物。完善补贴措施,鼓励和支持全省出版单位和编辑人员多出、快出广大农民欢迎的出版物,激发和提高出版发行单位的积极性,确保“三农”出版物的质量。

  4、建立、完善“三农”出版物的激励机制。在书、报、刊、音像电子制品等各类出版物评奖过程中,对“三农”优秀出版物予以重点倾斜,表彰奖励对“三农”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广优秀的“三农”出版物,对先进个人事迹以多种形式进行重点报道。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促投”,带动社会各界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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