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公路管理处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81号)
南宁市公路管理处:
报来“关于摩托车养路费收缴标志牌安装服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
公路法》有关规定,你处将组织开展我市99年下半年交通规费征缴工作。为了规范缴讫标志,统一牌证管理,你处雇用工人经培训后上岗,规范安装养路费缴讫标志牌。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99年摩托车养路费缴讫标志牌安装服务费为2元/块。
二、标志牌安装,车主有技术可按规范自行安装。不得搞强制安装服务,也不准只收费不服务。
三、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