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公路管理处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公路管理处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81号)


南宁市公路管理处:
  报来“关于摩托车养路费收缴标志牌安装服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公路法》有关规定,你处将组织开展我市99年下半年交通规费征缴工作。为了规范缴讫标志,统一牌证管理,你处雇用工人经培训后上岗,规范安装养路费缴讫标志牌。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99年摩托车养路费缴讫标志牌安装服务费为2元/块。
  二、标志牌安装,车主有技术可按规范自行安装。不得搞强制安装服务,也不准只收费不服务。
  三、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