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解放路小学工会业余书法美术音乐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98号)
南宁市解放路小学工会业余书法美术音乐班: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业余书法美术音乐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该班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书法、美术、音乐班每人每期(4个月,共51课时)收取学费15元,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
二、希望严格把好教学质量关,确保教学课时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