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南方武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99号)
广西南方武术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术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培训期为三个月的武术培训班每人每期(共300课时。其中理论课12课时,实习课288课时)收取学费5元,实习费202元;培训期为六个月的武术培训班每人每期(共600课时,其中理论课24课时,实习课576课时)收取学费10元,实习费403元;培训期为一年的武术培训班每人每学年(共1000课时。其中理论课40课时,实习课960课时)收取学费16元,实习费672元。
二、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自编辅导材料、讲义费按工本费收取。住宿费每人每月40元(含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