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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对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印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要求收费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对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印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要求收费问题的复函
(南价复[1999]117号)
南宁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报告收悉。为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你办订做了500张塑板印制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及1000块铝合金框制成的《音像制品经营守则》、《电子游戏室经营守则》、《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守则》关于其所耗经费75000元的还款问题,我局意见是:
一、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规定的报批程序,此项工本费如属全区性的,应由自治区文化厅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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