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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对市普法办外来流动人口法制教育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对市普法办外来流动人口法制教育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复[1999]118号)
南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你办报来《关于外来流动人口法制教育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经了解,你办与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联合开展外来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市财政已予以解决,为此不同意你办对外来流动人口收取学习资料费、试卷费、普法合格证工本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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