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有时限要求的公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应尽快办理。
四十二、公文办理中涉及局内部其他部门职责的,主办部门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履行会签程序。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明确提出会签意见。如部门间意见有分歧,由主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出各方意见和理据并提出办理建议,报分管局领导协调。
四十三、加快推进公文处理信息化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以局里或办公室名义对局内发布的布置性、告知性、事务性公文,应使用局域网传输。
第九章 加强作风建设
四十四、局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新闻出版业发展变化的新趋势,认真学习业务、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四十五、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上级领导机关的重大决策、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件,要抓好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局分管领导报告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四十六、加强廉洁自律,规范行政行为,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十七、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四十八、增强服务观念和大局意识。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主动协调,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四十九、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切实提高人员素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五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出差(出访)、学习和休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