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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工作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局长决定召开。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会前应由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协商,并提出主导意见,提请会议研究。

  三十四、提请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局长确定。

  三十五、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

  三十六、专题会议由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不定期召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研究、协调和处理局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专门问题或专门事项。

  三十七、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实行处务(单位)会议制度。处务(单位)会议由主要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处内(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落实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总结布置本部门工作;

  (三)研究讨论本部门负责起草的重要文稿;

  (四)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五)提出和讨论需局党组和局领导决定的事项。

  处务(单位)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形成纪要,报局领导并送办公室。

第八章 公文审批

  三十八、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签收,局领导不受理未经办公室签收的公文。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对属于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来文,按职权范围直接转有关处室处理;对需请领导批办的公文,拟办意见要具体、明确。

  三十九、制发公文,按《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报送上级的请示、报告和意见等,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局长外出时,由局长委托分管局领导签发。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局领导按分工签发。

  四十、局办公室制发的文件、函件,由办公室主任签发。重要文件、函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后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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