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交互式有线电视电话点歌”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121号)
南宁有线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报来“申请交互式有线电视电话点歌服务收费标准正式执行的请示”收悉。你公司在南宁有线电视网络开展电话点歌服务,执行我局南价复[1998]67号文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三个月已期满,根据公司的经营服务状况和社会反映情况,经研究,核定有线电视电话点歌服务收费事项如下。
一、开展交互式有线电视电话点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个人自动点歌每首10元,人工点歌(有字幕)每首20元;单位点歌每首200元;允许下浮执行。
二、电话点歌服务以自愿为原则,请在电视屏幕上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