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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东宝园”住宅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东宝园”住宅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133号)


中房南宁公司第一分公司“东宝园”物业管理处:
  报来《关于“东宝园”住宅区物业管理处收取机动车、自行车停泊费的申请报告》收悉。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是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满足住户的停车需要,确保车辆安全有秩序停放,你管理处把园内住宅楼的第一层作为室内停车处,总面积170平方米。根据你停车场的服务及设施情况,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按每辆每月计收:
  1、小汽车(停车库)200元。
  2、摩托车35元。
  3、侧三轮摩托车50元。
  4、自行车10元。
  二、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以利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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