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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信达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信达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154号)


南宁市信达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学校,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汽车驾驶技术培训班每人每期(共213课时。其中理论课93课时,实习课120课时)收取学杂费37元,实习费分别为:初学大货车1560元,初学小汽车1320元,增驾大客车960元,增驾大货车720元。
  二、摩托车驾驶技术培训班每人每期(共106课时。其中理论课27课时,实习课79课时)收取学杂费10元,实习费分别为:初学三轮摩托车110元,初学二轮摩托车90元。
  三、课本、资料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四、不得擅自加收其它费用,否则以乱收费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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