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荣和实验学校工会业余文化艺术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192号)
南宁市荣和实验学校工会业余文化艺术班: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业余文化艺术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该班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舞蹈、体育、电脑、英语兴趣班每人每期(48课时)收取学费14元。
二、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自编辅导材料、讲义费按工本费收取。
三、希望严格把好教学质量关,确保教学课时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