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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唐山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唐山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208号)


南宁市唐山幼儿园: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园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幼儿日托班每人每月收取保育费50元,管理费40元;幼儿全托班每人每月收取保育费70元,管理费50元。
  二、伙食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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