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青少年业余体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210号)
南宁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体育短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球类、水上类、体操类以及综合体育类培训班每人每期(84课时)收取学费29元。
二、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自编辅导材料、讲义费按工本费收取。
三、希望严格把好培训质量关,确保培训课时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