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华大厦宾馆客房价格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华大厦宾馆客房价格的批复
(南价复[1998]19号)


南宁市南华大厦:
  报来关于“调整南华大厦宾馆客房房价”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标准,你大厦宾馆经过装修客房,更换电力、公共服务设施、设备,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通过了自治区旅游局的审批,定为二星级宾馆。按照国家星级旅游涉外饭店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你大厦宾馆客房价格如下:
  一、同意南华大厦宾馆调整客房价格,见附表。
  二、本文批复的客房价格为规定限价,允许下浮,如因成本变化等因素影响需要突破限价的,要及时报批。
  三、大厦宾馆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禁止经营中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南宁市物价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

  附:南宁市南华大厦宾馆客房价格表

  执行日期: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

客房类型面积

(M )

客房间数客房现行价(元/房.日)客房调整后价格 (元/房.日)主要设施设备
单人房159160180

中央空调、彩电、程控电话、席梦思大床、多功能床头柜、磁卡门锁、喷塑墙壁、铝合金窗、地毯、客房必备用品。卫生间、浴缸、恭桶、洗脸台、一次性卫生用品、全天供应热水。

双人房1791160180席梦思床,其余同上
三人房 1818180210同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