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春晖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46号)
南宁市春晖幼儿园: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保育费等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园是南宁市五一路小学工会举办的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幼儿园,应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4]029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前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300元整,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二、幼儿大、中、小日托班保育费每人每月40元,管理费每人每月35元。
三、伙食费按实际收取。
四、学杂费按学期收缴,保育费、管理费按月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