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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广播电视大学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广播电视大学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59号)


南宁市广播电视大学:
  报来《关于新建学生宿舍住宿收费的请示报告》收悉。你校为了改善学生住宿条件,自筹部分资金新建一栋内设洗漱室、卫生间的新式学生宿舍,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保卫工作,每个学生配备有单独的储物柜、架床等。为了合理补偿新建学生宿舍楼的成本费用,根据桂价费字[1997]233号文件规定的精神,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学年350元,从1998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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