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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60号)


南宁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报来《关于举办计划生育业务培训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你委根据国家、自治区计生委关于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决定分期分批对计划生育干部进行岗位业务培训。经研究,同意你委收取培训费每人每期90元(含授课酬金,场地租金,培训杂费),授课每期不少于8天,资料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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