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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交互式有线电视电话点歌”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交互式有线电视电话点歌”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67号)


南宁有线电视图文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交互式有线电视电话点歌’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南宁有线电视图文有限责任公司为开发有线电视网络服务功能,丰富广大市民的文化娱乐生活,投资建立了一套由计算机、电视播出设备、电话线组成的点歌系统,与市电信局联合开展有线电视电话点歌服务。根据经营性服务的“有偿服务”原则,参照外省市电视点歌服务收费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交互式有线电视电话点歌收费标准为个人点歌每首30元,单位点歌每首200元,允许下浮执行。
  二、做好在电视屏幕上的明码标价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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