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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艺苗托儿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艺苗托儿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84号)
南宁市艺苗托儿班: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保育费等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托儿班属社会力量办学,活动间和寝室配备空调,生活设施齐全。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4]029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托儿班保育费每人每月90元,管理费每人每月80元。
二、
保育费、管理费按月收缴,伙食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三、
请到市物价局办理《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资格认可证》,并实行亮证收费。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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