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篮球职业学校学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89号)
广西篮球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广西篮球职业学校专业办学收费的请示报告》收悉。你校是由广西篮球协会和南宁市第四职业高中联合创办的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的职业高中,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规定的精神,现就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体育专业学杂费用每生每年650元;住宿生水电费每生每年28元,走读生水电费每生每年20元;公寓楼住宿费每生每年400元,平房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年200元;内膳生工友费每生每年100元。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均从98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二、学校不得另加收其它费用,不得跨学年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