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桃源推拿按摩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90号)
南南宁市桃源推拿按摩培训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培训中心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就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按摩培训班每人每期(30天,230课时。其中:理论课70课时,实习课160课时)收取学杂费28元,实习费128元。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二、望严把教学质量关,确保教学课时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