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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桂西船厂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桂西船厂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94号)


南宁桂西船厂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职业培训学校,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就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机电电工、电子技术培训班每人每期(90天,共540课时。其中,理论课270课时,实习课270课时)收取学杂费108元,实习费243元。汽车修理、摩托车修理、车工培训班每人每期(90天,共540课时。其中,理论课210课时,实习课330课时)收取学杂费84元,实习费297元。电氧焊培训班每人每期(60天,共360课时。其中,理论课180课时,实习课180课时)收取学杂费72元,实习费162元。
  二、住宿费每人每月40元(含水电费)。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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