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江南实用电工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95号)
南宁市江南实用电工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的职业培训学校,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支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电工、机电培训班每人每期(45天,共315课时。其中,理论课160课时,实习课155课时)收取学杂费64元,实习费140元。
二、住宿费每人每月40元。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三、望严格把好教学质量关,确保教学课时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