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现代交通集团公司招待所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现代交通集团公司招待所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101号)


南宁现代交通集团公司:
  报来“关于核定营业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开设招待所、停车场服务项目。按照“广西饭店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招待所客房价格、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收费标准见附表,允许下浮执行。
  二、请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接受物价检查部门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南宁市物价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
  南宁现代交通集团公司招待所客房价格表

客房类型面积(平方米)客房间数客房价格(元/房.天)客房主要设施设备
双人房24.33120分体空调、彩电、有线电视节目、壁扇2台、铝合金拖拉窗、釉面砖地面、席梦思床。 卫生间、电热水器、一次性卫生用品
双人房24.3380除空调外,其余同上。
三人房24.3475同上
四人房24.3360同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