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灵声信息台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8]102号)
南宁灵声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批准灵声信息台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灵声信息台自97年开业以来,为社会提供大量的信息服务,满足了单位、市民的工作和生活需要,促进了我市的信息产业发展。为保证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利于规范企业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电信资费政策的规定,经研究,核定灵声信息台服务收费事项如下。
一、灵声信息台开展电话信息自动台声讯服务收费按国家电信总局1998年《国内公众电信业务资费表》规定的服务收费项目执行。
二、开展人工台声讯部分的人工台热线主持、专家热线服务节目,收费标准为每分钟1元。
三、请做好信息服务的费率公布宣传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