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整合农村价格管理资源,逐步做到农村的价格收费投诉、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价格矛盾有人过问,有人受理,有人解决。
3、继续做好2003/2004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的稳定执行和落实工作;加强对糖料蔗价格政策的宣传。
4、继续开展涉农收费和价格专项治理,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不反弹。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布;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生猪屠宰收费和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价格的检查;落实进城务工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教育、就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扩大消费需求的作用。
1、制定南宁市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规范旅游景点景区的价格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2、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形式。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按价格管理权限,审核对县趸售电价和各小水电站供电上网价格;理顺各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4、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促进住宅建设及社区服务业发展。
5、按照经营城市理念,协同有关部门努力开发和经营城市有限公共资源。完善城市出租车客运经营权出让标准及征收方案;实施南宁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改革及调整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1、根据《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清理政府各部门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已经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要坚决予以取消,并及时变更或取消收费许可证;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2、进一步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以互联网、物价公报等媒介为载体,不断提高价格政策在群众中的认知程度。
3、完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管理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