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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4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4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价[2004]12号)


市属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区物价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价格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新一年的价格工作,现印发《南宁市2004年价格工作要点》,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完成今年的价格工作任务。

南宁市物价局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南宁市2004年价格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方针,2004年我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整顿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建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促进经济增长、就业增加、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价格总水平预期涨幅为2%。

  一、加强价格监管,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情况,注意跟踪经济发展和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加强对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因素的分析,适时把握价格调控力度和方向,对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异常波动事件跟踪监测和深入分析。

  2、健全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和信息传递机制,在现有基础上建立起快捷传递,随时畅通的信息渠道,提高价格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预测,重点加强对粮食、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副食品以及钢材、水泥、石油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的监测预测。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平抑市场价格各项措施的落实。

  4、按照“明责放权、重心下移、理顺关系、各负其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城区及各开发区的价格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城区工作的积极性。

  二、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切实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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