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广西首府医疗机构第二阶段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南价[2004]14号)
广西首府31家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322号)和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属地化管理的通知》(桂卫医[2002]116号)精神,广西首府31家医疗机构第二阶段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评标议价工作已经结束。经报自治区物价局同意,并委托我局对本次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共4333个品种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进行核定(具体价格见附表二),现予以公布下达,并在南宁价格信息网(www.nnpn.gov.cn)上向社会公示。
本通知的招标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广西首府31家医疗机构(名单见附表一)从二○○四年三月一日起执行,首府其他直属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各医疗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布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并在执行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表一:广西首府31家医疗机构名单
附表二:广西首府医疗机构第二阶段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最高零售价格表(略)
南宁市物价局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表一:
广西首府31家医疗机构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骨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所、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南宁市中医院、武鸣县人民医院、武鸣县妇幼保健院、武鸣县中医院、武鸣县更昌医院、南宁华侨投资区医院、邕宁县人民医院、邕宁县妇幼保健院、邕宁县中医院、柳州铁路局南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