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开展南宁市非星级宾馆、饭店客房门市标价备案工作的通知
(南价[2004]54号)
南宁市各有关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旅社、培训中心: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对南宁市宾馆客房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桂价格字[2004]295号)精神,南宁市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将对市区内所有的宾馆、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星级宾馆、饭店划分为进行设施改造和未改造两类,分别执行不同的各类客房最高限价。其他未列入评定星级的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旅社、培训中心(简称“宾馆饭店”)以2004年8月26日的客房门市标价为执行的最高限价。为此,我局决定对非星级宾馆、饭店客房的门市标价实行备案,配合做好南宁市宾馆、饭店客房的最高限价管理工作。请你们于9月10日前,把8月26日的客房门市标价表上报给我们,作为价格检查的依据。报送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向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