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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南价复[2002]69号文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南价复[2002]69号文的通知
(南价[2004]69号)


南宁市第一中学:

  你校2002年自筹资金新建的二层砖混结构公寓式学生宿舍楼现已改为教职工宿舍楼,为此,该宿舍楼收费标准应于2004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执行,我局《关于南宁市第一中学新建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南价复[2002]69)于本文下文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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