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确认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价[2004]92号)
南宁沛鸿民族中学:
为使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与住宿条件、环境相适应,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桂价费字[2000]2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重新确认你校东校区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40元(不含水电费,住宿水电费根据各房间实际消耗,按水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三房一厅宿舍每套安排14人住宿,四房一厅宿舍每套安排18人住宿,新增五房一厅宿舍每套安排20人住宿)。其他有关规定仍按
南价复[2001]213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