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1999、2000年度不同结构、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补充通知
(南价[2003]21号)
南宁市房改办:
你办《关于明确1999、2000年度不同结构、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收悉。1999、200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150元,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于2001年4月以《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的通知》(南价[2001]11号)公布。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住房的实际售价应根据所处地段、结构、层次、朝向、设施和装修标准等因素区别计价”的原则,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1999、200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砖混结构)为1150元/平方米。
二、1999、200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多层框架结构)为1260元/平方米。
三、1999、200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高层框架结构)为14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