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物价检查所的基础建设
(一)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完善软件、硬件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办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开展案卷考评工作,举办业务培训班,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抓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统计和报告制度的落实,各种专项检查、专项调研等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及时汇总,及时上报。
(四)加强上下级之间和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对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九、改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抓好关口前移和善后处理两个环节,把价格检查与事前防范、事后监督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策提醒、告诫、情况通报和回访等制度,有效运用政策提醒和告诫的方式,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价格法规政策的透明度。
二是提高价格监督检查的效能,把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发挥重点检查的作用,特别是在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公安、工商、质监、法院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四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价格法》实施5周年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价格监督。
三是注重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的创新,把“调查”作为价格监督检查的重要方式,对社会热点、难点的重大价格矛盾和市场竞争中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对社会影响大而法律法规比较模糊的问题,要善于运用调查方式,探索、创新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四是转变职能,找准定位,把如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作用,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十、加强理论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