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研究国家和省关于中部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市旅游局)。
四、促进城市群和县域发展
(二十三)启动国土规划编制工作,跟踪研究国家对中部地区有关土地利用政策,争取国家和省在我市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改革试点。争取国家和省开展建设用地整理政策的支持,促进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市国土资源局)。
(二十四)争取国家和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的支持,进一步推进我市县区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优化乡镇布局的指导意见,促进我市乡镇布局进一步优化。(市发改委,各县、区)。
(二十五)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加强农村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五、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
(二十六)积极、合理、高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七)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保局、市农委)。
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八)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我市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和省在出台新的转移支付政策时,根据转移支付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我市比照西部地区有关政策和补助标准的因素(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
(二十九)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以及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方面,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十)编制、完善和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我市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三十一)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市广电局、市文化局)。
(三十二)大力推进“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农村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市文化局、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