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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参加2006年中南六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协作暨律师业务研讨会的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参加2006年中南六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协作暨律师业务研讨会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南六省(区)律师协会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公会秘书长联席会会议纪要的规定,2006年起,原中南六省(区)律师协作及律师业务研讨会将吸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参加,并更名为中南六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协作暨律师业务研讨会。今年的会议定于8月25-27日在广西桂林市召开,8月24日报到,现将组织我省律师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期及主要内容:会期3天,会议期间将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考察。会议邀请法学专家作专题讲座,并邀请香港、澳门同行介绍行业管理和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经验,会议还将分四个研讨主题进行讨论。

  二、我省参会律师名额为18人。请各市州律协和省直各所组织律师根据会议研讨主题撰写论文,自愿报名参加,并于7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论文的电子文档发送到省律协秘书处(省律协邮箱:hnlx1983@163.com),省律协将根据报名及论文情况确定参会人员。

  三、会议费(含食宿、考察费)每人2000元,其中由省律协负担1200元,参会律师个人负担800元,来回路费自理。

  四、会议研讨主题:

  (一)律师协会建设及行业管理职能的发挥;

  (二)律师参政议政的方式、地位和作用;

  (三)加强区域间律师业务协作,寻求共同发展问题;

  (四)“十一五”规划与法律服务。

  论文参考题目

  1.如何把握好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之间的关系

  2.律协运作模式新探

  3.如何充分调动律协理事、常务理事的积极性

  4.完善并理顺律协决策、执行、监督组织形式

  5.如何充分发挥律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6.以专业委员会为龙头带动律师业务研讨

  7.以代表为基础,建立律协与律师互动的网络

  8.律师体制改革还有何作为?

  9.三级架构的律师管理体系怎样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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