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各子网站应明确各自网站建设、维护和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并接受市政务经济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及时向市政务经济信息中心登记备案。
第七条 子网站建设要依托主网站网络资源,采用虚拟主机方式,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市政务经济信息中心提供虚拟空间和生成网站,并统一负责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各区、县及各部门负责子网站的栏目规划、资源整理和内容提供。
第八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门户网站域名实行规范管理。
主网站域名为qth.gov.cn,代表七台河市国家行政机关。市政府部门子网站域名由各单位申请,市政务经济信息中心统一分配,使用规范的政府域名:□□□.qth.gov.cn或qth□□□.gov.cn的域名,其中□□□为各单位汉语拼音名称或英文名称字头的组合。区县政府门户网站英文域名为“www.hlj□□□.gov.cn”,其中□□□为区县名称的汉语拼音全拼,中文域名为“中国□□□”或“黑龙江□□□”或“中国黑龙江□□□”,其中□□□为区县的中文全称。
第三章 网站形式和内容
第九条 政府门户网站应庄重大方,体现本地特色,各二级子网站原则上应有自己的特点,网站首页应在左上方明显位置放置“中国七台河”网站标志。
第十条 政府门户网站主要提供政务类、政策类、办事类、咨询类、公共服务类信息服务内容。
第十一条 主网站及各子网站应根据门户网站定位及功能要求,开辟网站必设栏目。
主网站首页必设栏目包括:煤城风貌、政务公开、企业办事、市民办事、招商引资、部门链接等。
子网站首页必设栏目包括:部门简介(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直属单位等)、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行政收费等)、举报信箱、监督电话等。
各子网站根据地区和部门工作需要设立网站特色栏目,特色栏目的设定同样遵循政务公开和网上便民服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