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8〕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勃利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2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4月30日到8月10日在 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为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明确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范围
此次百日行动覆盖全市各区县、乡镇,各行业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督查的行业领域是:煤炭生产、道路交通、消防、环保、农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铁路等。重点督查的企业是:煤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等。重点督查的场所是:商场、批发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煤炭局,区县政府。
(1)是否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温家宝同志、张德江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