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粮食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8〕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勃利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粮食保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八月四日
七台河市粮食保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因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引发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定,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4〕55号)《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粮食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2 应急物资及状态的确认
1.2.1本预案所称粮食(含原粮、成品粮、食用油及食盐,下同)应急状态,是指粮食供应紧张或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出现市场粮食短缺,价格大幅度上涨,群众大量集中购买或粮食脱销等状态。
1.2.2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指市(地)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群众争购粮食并出现情绪不稳定,粮食价格一周内连续上涨,周涨幅达50%以上。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粮食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粮食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反映及时、处置得力的原则。
2 应急机构和职责
2.1 七台河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