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表彰2003年度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南价[2003]72号)
各有关价格监测单位:
2003年,各价格监测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价格监测规定》、《全国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全国粮食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全国成品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在各单位价格监测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价格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认真做好对我市主要商品、成品油、粮食、药品、糖料蔗的价格监测,圆满完成了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区价格监测中心下达的价格监测工作任务。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各级政府物价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在价格调控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年“伊拉克”战争爆发引起国内成品油异常波动期间、“非典”疫情期间和这次粮油价格异动期间,价格监测工作在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应对价格突发事件,维护市场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03年度价格监测工作先进(表彰)单位和先进(表彰)个人予以表彰。各价格监测单位和人员应积极向这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按照国家价格监测有关要求,认真负责、准确采价、严格审核、按时上报,努力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质量。为实现价格调控目标,扩大有效需求,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价格信息服务,更好地完成各项价格监测任务。
附1:2003年度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附2:2003年度价格监测工作表彰单位、表彰个人名单
南宁市物价局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一、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1、广西区石化供销总公司
2、南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
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4、南宁市淡村市场
5、武鸣县粮食局
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石油分公司